地块名称:温岭市TP040103地块
占地面积:48407m2
地理位置:三星大道与下保路交叉南侧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项目由来:根据《温岭市TP04单元01街区(01-03、08、0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要求,现有地块TP040103未来将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又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附录1:本次调查地块用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符合甲类地块污染调查启动条件,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在此背景下,台州利宏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接了温岭市TP0401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编制调查报告以期为有关部门掌握地块环境状况,合理开发提供决策依据。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9日。根据现场踏勘调查,目前地块为拆后闲置空地,地面均有硬化。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本地块2000年以前为农田,约2000年左右钱江集团建设厂房开始进行电动车的组装活动,2006年左右企业将厂房部分区域租赁给其他企业进行生产及仓储。2022年9月调查地块被收储,2023年地块内厂房陆续拆除,采样前地块内构筑物基本拆除。
目前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区、加油站、汽修厂,东至TP040109地块,南至TP040108地块,西至三星大道,北至TP040102、TP040101地块。
根据本地块历史上涉及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进行调查分析,地块特征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苯、甲苯、二甲苯及石油烃(C10-C40)。本地块历史活动生产经营活动有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本地块进入第二阶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分布。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8月24日。
共布设土壤柱状监测点位16个,柱状样采样深度为6米,土壤表层样监测点位2个,采样深度为0.5m,对照点1个,采样时发现地块内西北侧有外来堆土,另于堆土处取2个样品带走检测,检测项目包括pH值、铜、锌、镍、铬、铅、镉、汞、砷、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锡。
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对照点1个,检测项目包括pH、水位、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铬、镍、石油烃(C10-C40)、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锡。
共布设1个地表水取样点,检测项目包括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性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 14 项(不含 pH值),分别为砷、镉、铜、铅、镍、锌、铬、石油烃(C10-C40)、汞、苯、甲苯、氯苯、锡、六价铬。其中砷、镉、铜、铅、镍、锌、铬、汞、锡、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苯、甲苯、氯苯、六价铬的检出率为1.47%。对检出污染物含量进行统计并与筛选值进行对比分析可知,砷、镉、铜、铅、镍、汞、石油烃(C10-C40)、苯、甲苯、氯苯、六价铬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锌、铬、锡含量均未超出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本次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污染物为pH值(无量纲)、浊度、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氟化物、氯化物、砷、镉、铅、铁、锰、铝、铬、锡、硒、锌、钠、可萃取石油烃、萘、?。其中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硫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氟化物、砷、镉、铅、铁、锰、铝、铬、锡、硒、锌、钠、可萃取石油烃、萘、?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范围之内,浊度、色度、总硬度、硫酸盐、耗氧量、氨氮、氯化物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Ⅴ类。石油烃(C10-C40)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本区域地下水利用情况可知,本地块及周边区域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地下水检出污染物中毒理学指标(参照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和《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有亚 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砷、镉、铅、锰、硒、挥发酚、锌,其检出浓度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范围内。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无需开展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地表水样品中:本次地表水检出污染物分别为pH值(无量纲)、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氟化物、砷、硒、锌。五日生化需氧量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氨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其余所有检出指标均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范围之内。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本次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锌、铬、锡含量均未超出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可以进行后续开发利用。